开设“黑网吧”至少拘留10日
加入日期:2004年11月28日

 
  维护公共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不受侵犯……治安管理处罚制度涉及社会生活的多个领域,与老百姓息息相关。10月22日,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首次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草案对施行了17年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作出了较大修改。它的最终通过,将使中国治安管理处罚制度更加完备,更加具有现实针对性。

  据新华社北京10月24日电  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规定,违反计算机信息网络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规定,未经许可擅自设立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或者擅自从事上网服务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除主管部门依法取缔、处罚外,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

  草案还规定,未经公安机关批准经营保安服务,经营旅馆、典当、公章刻制、开锁等国家规定的特种行业的,将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取缔。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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